粤干疗通〔2012〕13号
各党支部:
为发展疗养体检事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院决定在“七一”建党节前后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和参加人员
各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活动内容:学习汪洋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等文件精神,讨论怎样发展新时期干部疗养体检事业。
活动形式:离退休党支部召开座谈会,在职党支部自主创新活动形式。
三、几点要求
(一)各支部自备学习资料,自主确定学习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
(二)力求创新学习活动形式,结合自身实际突出主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等学习教育活动,务求各项活动同步推进,取得实效。
(四)在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各支部应将活动情况书面小结报院办公室。
中共广东省干部疗养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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