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整治百日行”系列活动之一
本站讯:11月16日上午,为贯彻落实“城乡环境整治百日行”活动精神,行政科谭献慧科长、骆志成副科长和办公室潘志恩、苏志生等同志对院职工生活区的环境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院的规定提出了具体的整治意见。
检查同志认真查看生活区的环境状况,发现部分同志未能顾全大局,违反规定饲养“三鸟”、种植蔬菜、瓜果、乱丢乱放,破坏了大家的生活环境,群众对此反映相当强烈。
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景,也是“幸福广东”和“广州市卫生城镇”的应有内涵。温泉是我们的家,卫生、安全要靠大家。一直以来,院禁止饲养“三鸟”、乱种乱栽、乱丢乱放,其根本目的是为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并不是为了某个个人的利益。绝大多数同志能够很好遵守这一规定,并为我们的环境卫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仍有部分同志不能很好地理解和遵守,为一己之利而损害大家的利益。倘若人人如此,则院的生活环境将不堪忍受。我们希望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不要在院内饲养“三鸟”,不要私自栽种果树、蔬菜,不要乱摆、乱放、乱丢,不要愧对我们住在“温泉风景区”、“广州市卫生城镇”这些称号。
私自饲养“三鸟”
乱种植1
乱种植2
乱种植3
乱种植4
乱丢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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