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部、疗养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或疑难病例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及时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呼叫120将病人转从化中心医院确诊,同时电话通知传真直报员,传真直报员接到报告后立即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向从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12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传真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传真报告。
6、进行传真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传染病存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传真直报后,原件报送从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务科将复印件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乙型病毒性肝炎病原携带者登记一览表、乙型病毒性肝炎病原携带者月报告表,于每月5日前报送从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存档。
8、门诊部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科、业务院长。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备注:
1.疫情管理员:当日值班护士
2.责任疫情报告人:首诊医生
3.传真直报员:医务科长电话:6777
总 护 长电话:6832
4.从化市疾病控制中心地址:街口河东南路51号
办公电话:87983101 传 真:87983102
值班电话:87982601 冯科长:13926111838
附:传染病防治管理小组名单
组 长:杨旦平
副组长:赖超英
成 员:范国权 黄灼枢 余文浩 钟志勇 李伟胜李巧林 林香惜 戚秋平 陈富英 曾小兰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温泉镇温泉东路130号 联系电话:020-87838567(总机) 传真:020-8783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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