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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宣传教育科 时间:2024-01-2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月23日,中心第三党支部党员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76条,新增16条。此次《条例》修订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对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党员行为亮出标尺、画出底线,为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条例》针对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出现的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涉黄涉毒等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等行为,作出了相应纪律处分规定。还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纳入违反政治纪律,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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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一是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以《条例》对照检查自己思想行为;二是要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党员,影响教育好身边群众;三是要把《条例》作为行动指南,勇于担当作为,不弄虚作假;四是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将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星火相传”。


文字:张欣

图片:温苏苑

编辑:连莉娟

初审:陈群

审核:尹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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