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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重要通知
时间:2011-11-30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1-17

根据《关于发布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粤继医教〔20112号)文件要求,科教平台于20111215日更新后将对刷卡授予学分上传记录时限和录入纸质学分时限在系统上实施控制。

具体文件要求如下: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内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和其他各类培训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专业科目学习均采用IC卡实时登记,所获得的学分数据由项目主办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上传到“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参加外省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需提供有效学分证明,经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核准后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录入“卫生科教管理平台”,逾期录录入不予认可。

     本院医务人员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医疗业务学习笔记请于20111210前交医务科录入学分,逾期自负。

                                        医务科

        20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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