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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思想道德建设引领倡廉反腐建设
时间:2014-09-25

邓选成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引领倡廉反腐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最近的调查显示:当前我国存在十大社会病症,超八成受调查者认为当前社会处于亚健康状态,“信仰缺失”、“看客心态”、“社会焦虑症”位列当今社会病症前三项,这与几十年道德建设的失误有关。理想信念是一个人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预防腐败问题上并不具有天然的自身免疫力,如果放松了信仰的实际占领,就会导致思想信念动摇,道德操守滑坡,就很容易跌入腐败之地。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在思想上出了问题。因此可以说,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引领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

廉政建设中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就是要解决一些概念性的提法。”反腐倡廉“这个提法从廉政建设的逻辑和思路上是值得商榷的。大陆有反腐败局,香港叫廉政公署。从机构的字面上可以看出两种廉政建设的思路。反腐,是惩罚性手段;倡廉是约束性要求。反腐侧重治标,倡廉侧重治本。反腐属于异体监查范畴,倡廉属于同体监查范畴。反腐多有政治意涵,倡廉多有道德意涵。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认为用”倡廉反腐“这个基础性概念比”反腐倡廉“这个提法更适应当前的廉政建设形势。

二、正确处理道德建设的四种关系,筑牢倡廉反腐防线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第一,应然与实然的关系。道德领域从来就有这样的矛盾存在着:一方面,符合意识形态需要的人类道德应当是怎样的;一方面现阶段社会道德实际上是怎样的。这就是道德应然与实然的关系。如果我们脱离实际状况,对应然之物高谈阔论,那样的道德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

第二,社会与个体的关系。在道德建设的实践中,其实是有三种层面的:社会的、群体的及个体的。这三种层面的道德既有统一的,也有对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分了三个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忽视三种层面的道德建设,只能是大而化之,甚至是无妄之举。

第三,公德与私德的关系。梁启超曾经提出了一个判断:”中国,“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认为却不是这么回事,往往是用公德来代替、包括甚至挤压了私德,造成的后果就是公德没有建立起来,私德也迷茫了。

第四,自律与他律的关系。中国社会及作为道德建设的个体,大都是响鼓需要重锤,自律缺失,他律又不健全,导致道德建设收效甚少。

总之,在上面提到的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四种关系,不能武断地用应然漠视实然,用社会层面消解个体层面,用公德压制私德,用他律命令自律,而是要互有兼顾、互为推动。这样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锁牢倡廉反腐的总开关,筑起强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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