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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与我同行
时间:2022-05-23

随着一年一度中央电视台3.15消费维权晚会的播出与宣传,目睹着现代社会的种种,我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叹:“我们社会虚假的东西太多了!”近些年来,虽然消费者维权的意识在不断觉醒,维权的呐喊在不断增强,维权的队伍在不断壮大。但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还在一幕一幕不停地上演着,有些甚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消费维权的路还很长,有关部门的维权力度还有待加强,商业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有待提高。也希望广大消费者投入到消费维权的行列,拿起消费维权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作为疗养院的一名员工,我和同事们战斗在服务的一线,无论是节假日,还是星期天,我们唯一遵守的是全心全意、面带微笑地更好地为来院体检、健康疗养的消费者服务!我们默默无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无怨无悔,这就是我们工作的真实写照。只要每天我们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满意的微笑,我们的心中也就产生了无比的自豪感与荣誉感。也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你们的本职工作,来体检、健康疗养等消费是他们的需要,有什么可自豪的。可是我并不这样认为。他们选择这里不仅仅是因为他需要你这里,现在市场上,体检、健康疗养可谓是到处都是,令人眼花缭乱。所以即使是买一件衣服也有成百上千的选择性。可是为什么单单要选择你这里消费?这就是和你的服务质量有关系。如果你是板着脸的、如果你是没带好口气的、如果你是不理不睬的,我想就算你的服务再好也不会使消费者选择你,因为你使消费者产生了不好的“购物消费”心情。他们是上帝,是我们的顾客,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努力就是为了让他们认可消费的服务。当他们愿意把口袋里的钱用来消费我们的服务的时候,我们就抓住了机会,利益得到了保障。这是我们在职业中体现价值的最重要的部分。

3.15不仅是对消费者的维权,也是对我们作为“商家”自身的检查与监督。所以我们要更加重视改善我们的服务质量。为什么?因为虽然我们是为来院体检、健康疗养的消费者服务的工作人员。我们也不希望用到劣质的“商品”不是吗!如果我们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我们的心情如何是不言而喻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肯定也见过与消费者吵架的工作人员,就因为价格、产品质量、服务问题,在消费者选择了离去后,就对消费者小声的责骂或者是大声的指责,同时失去了对下一个或者更多顾客销售你的产品的机会。因为你的小声指责也许就会让下一个顾客听到,他们潜意识就会认为这个工作人员的素质低下,会感受到自己会不会受到同样的待遇,他们对你不会产生多少好感同时也就不会对你所销售的商品产生好感。同时消费问题还涉及诚信,诚信既是古老的道德范畴,也是令人钦佩的道德品质。从商业经营的角度看,诚信能树立良好的信誉,是一笔难能可贵的财富。这些消费问题也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也是国家集体的利益,我们不能使国家集体利益蒙受损失,而应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如此,我们所面对的“体检、健康疗养的消费者服务工作”也是一样的道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已经过去了,回顾这次晚会的经过,就是两个字——漂亮,令人感到非常痛快。而我在担心未来的日子,那些不法分子在狂风暴雨之后又长出了小芽,会不会变成参天大树,会不会又明目张胆地出来招摇撞骗呢?在当今的社会,消费与法制是息息相关的。而作为消费者群体中的一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也显得尤为重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掌握更多的消费维权渠道。我们也应当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让法律常驻心中,做一个好公民,使工作、生活更加温馨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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