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资讯
广东省干部疗养院药事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时间:2010-12-30

        为科学地规范我院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方式,药品实行网上阳光采购。
        三、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四、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临床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五、不定期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组织药剂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药品管理及合理用药。
        七、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临床医师注意了解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并及时上报。


        附:药事管理小组名单
        组  长:赖超英
        副组长:范国权
        组  员:邓选成  黄灼枢  钟志勇  林香惜  张智敏  陈玉青

上一篇:广东省干部疗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下一篇:广东省干部疗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党的建设
健康管理
首页
文化天地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