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0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第170号)的文件精神,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2年5月19、20、26、27日举行。现将本考点报名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时间
1.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共65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9-20、26-2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机考各专业考试时间的具体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其他52个专业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四)各级别技术资格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2012年度卫生资格考试的报名须知
1. 2012年度的护理学(士)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在本次报考范围,其考试报名时间待上级发文后另行通知。
2.为规范报考工作,且更全面、准确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今年继续要求所有考生增加填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该表可在广州市卫生局网站供下载。
3.针对往年出现的极少数考生伪造学历证、资格证和工作资历证明的情况,广州考点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这些考生的考试资格,或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一)考生网上预报名
工作期限:2011年12月20~2012年1月8日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然后按有关要求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应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网上报名须知(附件2)。
(二)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用于现场报名确认的有关材料(参见附件3),并于规定的时限内交由单位或本人到相应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另外,用于办理资格证的相片可粘贴在相片页中(见附件4,可下载或按此格式自制),本考点要求增加填报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见附件5。
(三)报名点现场确认的相关手续和程序
1.办理确认手续的请根据报名点按排时间及时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留意所在单位及报名点的公告,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提交材料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单位复审、上报材料的时间:
(1)社会医疗机构(中山医疗门诊、残联等)、卫生站、学校。确认时间:2012年1月5日;
(2)省工伤医院、省干部疗养院、林场、血站。确认时间:2012年1月6日;
(3)吕田医院、良口医院、温泉医院、灌村医院。确认时间:2012年1月9日;
(4)龙潭医院、鳌头医院、城郊医院、街口医院。确认时间:2012年1月10日;
(5)太平医院、神岗医院、江埔医院、疾控中心、明珠医院,。确认时间:2012年1月11日;
(6)中医医院上午,中心医院下午,。确认时间:2012年1月12日;
2.报名点受理、审核材料,考生签名确认
工作人员在接到考生报考材料后,应即时审核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完毕后将原件退回给考生本人,留下复印件(须盖审核章);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资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对于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报名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名,将确认单附在考生报考材料最后面一起装订。
3.交费、报名结束
考生核对报考信息无误,交纳有关费用后,报名结束。其中考务费标准:初级资格(包括士、师级)按每科目50元收取,中级资格按每科目70元收取。
4.对单位的受理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可拨报名点监督电话:87962804,或将意见发至邮箱chrsk123456@163.com。。
(四)单位审核要求
1.各单位对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立即通知考生并退回有关材料。考生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到报名点,材料不完整的送广州后不予补交,请认真审核材料。
2.材料整理要求:①每份材料均要求有审核意见和审核人签名;②交材料时,应先按级别将考生报名科目、金额制成excel表格,然后打印成花名册;提交的材料按士、师、中级别分成三叠,各叠须按照相应级别花名册的顺序从小到大排列;④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应该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
五、考生现场确认之后的工作
1.考生可于2012年3月5日以后(即省考区审核结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资格的审核状态。
2.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12年4月20日至5月2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3.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上述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如考生不慎遗失准考证或身份证,应及时与考点联系。
4.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内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5.考生的成绩单及资格证均由各单位负责分发到考生个人,卫生局属各单位的考生,不接受考生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或资格证,社会医疗机构考生除外。
六、其它事项
1.考试指导用书的购买事宜:报名点不办理统一订书手续。如需要集体订书的单位可直接与有关图书公司联系,考生亦可自行到有关书店购买用书。
2.有关本次考试的最新工作动态,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卫生局网站上的最新公告,或咨询QQ:1120654868,E-mail:1120654868@qq.com,上述咨询途径仅向从化考生开放,其他考点考生请咨询报名所在地的考点或报名点。
附件:1. 2012年度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2012年卫生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3. 2012年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所须提供材料;
4.2012年卫生资格考试相片页;
5.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
从化市卫生局(从化报名点)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温泉镇温泉东路130号 联系电话:020-87838567(总机) 传真:020-8783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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