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度卫生资格考试的主要变化
1.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从2012年起,护理学(士)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再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范畴,将另择日期报名和考试,具体报名时间等上级另行通知。
2. 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共65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3、人体运动学、体育康复医学2012年起不再给予报考。建议到体育局咨询(评审)。
4、药学报考:药剂、中药学、药理学三专业可报考,其它如制药工程、医学经营等专业要看课程及毕业专业有否注册备案。
5、为规范报考工作,且更全面、准确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考点继续要求所有考生增加填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工作年限在原来计算基础上增设扣除病假,计算期限为休病假大于半年的(小于或等于半年不扣除),计算工作年限时要扣除休假时间,请各单位要认真执行。
二、报考注意事项
1、填报工作单位:必须与单位行政公章一致;
2、出生日期:学历、资格证等相关证明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复印的资格证、执业证:均要求将相片页及个人信息、注册信息等内容复印完整,执业证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分别要与现工作单位、申报专业相一致;执业证书上的执业信息(含执业地点及变更后执业地点)必须复印完整。
4、凡提交后继学历申报考试的,必须提供下一级学历材料。
三、报名考务费:按原收费标准收费初级资格(包括士、师级)按每科50元收取,中级资格按每科目70元收取。请各单位收齐考务费后前往以下银行缴款(办理人需带身份证)。请交款后将银行交款回执交回我局人事科,以换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开户行:农行从化支行,卡号:44097101040000069,单位名称:从化市卫生局
四、打印确认表地点:街口街河滨南路10号(街口街道办值班室旁)二楼新华书店。打印费用及交费方式联系杨小姐,电话:87931481。该表需经本人签名确认后交回从化市卫生局人事科。
从化市卫生局人事科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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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 | ||||||
学历、学位教育情况(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学位全部填写) | ||||||
何年何月起 | 何年何月止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学制(年) | 学历(位) | 学习形式 (脱产/业余) |
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 ||||||
资格取得时间 | 资格名称、级别 | 发证单位 | 发证时间 | 取得方式 (考试/评审/认定) | ||
取得现有资格以来(未取得资格者,填写参加工作以来)工作履历 | ||||||
何年何月起 | 何年何月止 | 工作单位名称 | 工作岗位 | 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意见 | ||
证明人: (公章) | ||||||
证明人: (公章) | ||||||
证明人: (公章) | ||||||
考生承诺:我保证本表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考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虚假信息,可直接按审核拒绝处理;2.取得现有资格以来或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须由相应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个人档案存放单位核实盖章;3.表中填写的所有学历、学位及取得现有资格情况,均须附上相应证件复印件(装订位置参照附件3);4.如因之前工作单位无法盖章者,可以提交相应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代替,并在“核实意见”栏注明“提交合同书”字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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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考试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仅供参考)
报考级别
报考条件
报名相关要求
学历
资格年限
初级士
药士
技士
中专以上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1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考试
1.报名人员必须是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凡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机构,如药厂、医药公司、药店等机构不属于报考范围);
2.考生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1年12月31日;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3.凡在广州市属以下医疗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户籍的限制,可在广州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4.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但必须提交广东省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上岗证并出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个人相关工作证明;。
5.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类别和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相应执业范围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工作须满2年;
6.已参加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来的档案号,否则因未使用原档案号而造成成绩不能滚动的,责任自负。
7.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才能报考中级资格(博士学历除外)。
初级师
药师
技师
护师
中专
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大专
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本科以上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1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考试
中级
主治医师
主管医师
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主管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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