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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溺 淹溺又称溺水,是指人溺没于水或其他液体中,水污泥、杂草等物堵塞呼吸道和肺泡,或因咽喉、气管发生放射性痉挛,引起窒息和缺氧,肺泡失去通气、换气功能,使机体处于危急状态。由此导致呼吸、心跳停止而致死亡称溺死。 一.淹溺的临床特点: 1.轻度淹溺 落水片刻,患者可吸入或吞入少量的液体,有放射性呼吸暂停,神志清楚,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肤色正常或稍苍白。 2. 中度淹溺 溺水后1~2分钟,人体因不能耐受缺氧而吸入大量水分,患者有剧烈呛咳呕吐。部分患者因呕吐物被重新吸入或发生放射性喉痉挛而加重窒息和缺氧。患者出现神志模糊或烦躁不安,呼吸不规则或表浅,血压下降,心跳减慢,反射减弱。约有75%溺水者发生肺水肿。 3. 重度淹溺 溺水3~4分钟,被救后已经处于昏迷状态,由于窒息患者面色青紫或苍白、肿胀、眼球凸出、四肢厥冷,测不到血压,口腔、鼻腔和气管充满血性泡沫,可有抽搐。呼吸、心跳微弱或停止。胃内积水致胃扩张者,可见上腹部膨隆。此外,淹溺患者常合并有脑外伤、脊髓损伤(跳水时)和空气栓塞(深水潜水时),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体征。 二.实验室检查 血气分析显示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和呼吸性酸中毒,可合并代谢性酸中毒。心电图检查常见有窦性心动过速、非特异性ST段和T波改变,出现室性心律失常或完全性心脏传导阻滞时,提示病情严重。肺部X线有肺不张或肺水肿表现。疑有颈椎损伤时,应行颈椎X线或CT检查。 三.治疗: A.水中救起 淹溺的抢救首先是要帮助溺水者脱离险境,必须立即从水中救起。若受过水中急救训练,可水中进行人工呼吸。 B.上岸后救助 上岸后应立即评估溺水者意识、呼吸和脉搏等生命体征,若无呼吸、心跳,立即CPR; 若已出现尸斑、腐烂、尸僵等明显的死亡征象,则应放弃抢救。 1. 畅通呼吸道:立即清除患者口、鼻中污泥、杂草,保持呼吸道通畅。呕吐者,则将头部偏向一侧,用手指、手帕或吸引的方法去除呕吐物。不推荐用腹部冲击法或扣背法来清除气道内的液体,而应用吸引的方法。 2. 立即心肺复苏:对呼吸和(或)心跳停止者,立即行心肺复苏。 3. 面罩供氧:立即用面罩给予100%纯氧,有条件时可以使用持续正压通气(CPAP),必要时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4. 其他措施:建立静脉通道,保暖。迅速将患者转运到医院,疑有颈部外伤时应注意颈椎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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