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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医疗保险实施广州市级统筹后职工就医主要事项指南(三)
时间:2010-12-23     点击率:448

 六、住院待遇标准
 1、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应负担以下费用:
 (1)自费费用;
 (2)先自付费用(即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保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人先自付部分比例的费用);
 (3)起付标准及以下费用;
 (4)共付段自付费用;
 (5)超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
    2、 每次住院起付标准           单位:元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

在职职工

退休人员

外来从业人员

一级

400

280

200

二级

800

560

400

三级

1600

1120

800


 
  3、共付段基金支付比例及个人自付比例     单位:%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

在职职工

退休人员

外来从业人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自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自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自付

一级

90

10

93

7

72

28

二级

85

15

89.5

10.5

68

32

三级

80

20

86

14

64

36

 

  4、 住院床位费每床日结算标准     单位:元

定点医疗

机构等级

普通病房

监护室

层流病房

门(急)诊留观

一级

29.6

56

224

 

二级

33.3

63

252

9

三级

37

70

28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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